中心简介
保定市莲池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中心运行方案
 一、基本概况
       保定市莲池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坐落于莲池区天鹅中路1777号,亢龙社区办公楼2016年底初步完成建设。
       中心是莲池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文体局、韩庄乡联合投资5.3万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硬件设施,依托韩庄乡亢龙社区办公的场所、文体教育局部分师资和设施筹建,具备了相应的环境,配备了相关的设施。
 二、工作遵循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8号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的理论和方法,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工作科学有效开展,进而加强和改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三、工作内容
       团结广大心理学工作者,壮大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的研究、交流、指导工作,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能,更加有效地普及和推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人格成长,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贡献。
四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了整体推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魏立新  
    副 组 长: 樊庆华  赵江龙   
      成员由文明办、教育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未成年人校外心理辅导站   
  站长: 田天    
       成   员:张素红  黄静一
(二)辅导机构
 1、中心组
        由教育系统心理优秀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及时掌握全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并向上级报送;组织教师的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专业素养,带动心理健康教育科学规范开展。下设小学、初中、两个小组。
 2、骨干组
        由各中小学学校的优秀心理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及时摸清本辖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并向上级报送;结合上级要求组织本辖区教师的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带动本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3、基层组
        由各学校的专兼职心理教师组成,负责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版)》要求,各地、各校要制订规划,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五、工作职能
(一)选拔、培训、考核、组织、督导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二)组织协调人员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协助领导小组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
(四)提出心理健康活动专业化要求并实行年终考核,确保科学规范推进心理健康教育。
(五)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考核标准,每学年对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工作内容
(一)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交流和座谈等活动;
(二)针对不同的年龄特点和地域情况,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团体训练、拓展活动等;
(三)及时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普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定期组织开展案例分析、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论文等心理健康教育评优活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开展。